学院广大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请暂未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老师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各位老师在汇算清缴时对工资薪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可点击“收入-工资薪金”进入详情页进行设置,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可在未提交申报前尝试不同的选择,选择计税方式后,点击【确定】,回到申报页面查看计税结果,比较选择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最优方案。
各位老师可参照8111必赢游戏app计财处公众号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进行办理,或咨询计财处许娜老师0851-82508255。
计财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