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教研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和分院的中心工作,教研活动是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交流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总结教学规律,保证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为推动分院各层面的教研活动,并促进其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和主要内容
教研活动方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采用讨论、研究、座谈、交流、学习、专题报告、试讲、观摩教学等多种方式。教研活动分学校、分院、专业中心、课程组等层面:
1、学校层面的教研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服从教务处统一安排,全体教师或骨干教师参加,主要内容有:
①邀请高职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举办讲座;
②全校性的专业、课程、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研讨;
③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研讨;
④教育方针、政策、思想学习;
⑤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向研究与交流。
2、分院层面的教研活动由分院统一组织,教科办负责具体事务,分院全体教师或骨干教师参加,主要内容有:
①邀请高职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举办讲座;
②专业、课程、实训室、教材建设研讨;
③教育方针与政策、教育思想学习与讨论;
④教风、学风、师资队伍建设研讨。
3、专业层面的教研活动由专业中心主任牵头,该专业教师、兼职教师、相关实训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有:
①产业与职业岗位、人才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研讨;
②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培养方案研讨;
③专业教学及质量监控研讨;
④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的研讨;
⑤招生就业状况研讨;
⑥学生学习状况交流。
4、课程组的教研活动由课程组长牵头组织,该课程组全体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参加,主要内容有:
①专业课程体系与结构的研讨;
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的研讨;
③教学内容整合、重组、优化的研讨;
④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讨;
⑤教材、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的研讨;
⑥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等;
⑦学生学习方法的研讨;
⑧项目课程、校企合作课程、校本课程、网络课程的研讨与建设;
⑨新教师培养和导师制的研讨与落实
⑩学生学习状况交流。
二、教研活动的要求
1、要目的明确。每次教研活动应有明确的主题、目标和要求。
2、要有针对性,要密切结合高职教育特色、发展动态和学校教学实际。
3、要有计划、有准备、精心组织。专业中心和课程组应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列出活动的主题和方式,及早通知教师。
4、教研活动要制度化,长期坚持,原则上每2周开展一次。
5、教研活动的组织者特别是专业中心主任、课程组长要主动担当组织教研活动的责任,分院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和检查,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6、每次教研活动要有记录,每学期末各专业中心对所开展的教研活动要有总结。
三、教研活动的管理
1、教研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五下午。
2、每一次教研活动的安排,事先应明确主题,并将主题分解为单项任务,任务落实到人,参加人特别是专题主讲人应认真准备材料,仔细做记录,并作简要总结与分析。每学期末要将教研活动记录存档。
3、严格教研活动的考核。各中心要严格教研活动的考勤,专任教师教研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兼任教师至少参加教研活动一半以上;教师长期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对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