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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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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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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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申请人: |
请假类别 |
□事假 □婚假 □产假 □陪护假 □病假 □探亲假 □丧假 □其他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 意见 |
负责人: 日期: (部门公章) |
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
人事分管院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
学院主要 领导意见 |
签名: 日期: |
销假 |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返校上班。属 □按期销假 □提前销假。 申请人: 经办人: 销假日期: |
备注:教职工因私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审批;请假超过2天不足7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至人事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超过7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至学院院长审批。
中层干部因私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报至学院党委书记审批。
所有类型的请假须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