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1必赢游戏app后勤维修采购
(5万元以下项目)形式的规定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后勤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学校财政性预算资金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二条 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竞谈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5人的单数组成,并接受审计、纪检监督。
第三条学院后勤维修采购(5万元以下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采购工作的内容;
(二)组织后勤项目竞争性谈判、询价活动;
(三)负责组织对竞争谈判候选人及成交候选人的考察;
(四)对采购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五)定期向领导汇报采购工作。
第四条 后勤处组织完成采购的项目限额及形式
(一)后勤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经竞谈小组(询价小组)组长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后勤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5万元下的项目,由学院后勤维修采购竞谈小组(询价小组)按照程序确定采购供应商,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采购形式采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采购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二)询价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服务等进行比较,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六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竞谈小组成员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二)由谈判小组编制谈判文件。
(三)通过审核确定邀请参加竞谈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供应商;
第七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评定成交的标准以及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选取潜在供应商。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一般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在基本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的情况下,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最终报价;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束后,根据询价结果确定供应商;
第八条 采购项目,必须通过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并经财务处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不得将应当由学校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
第十条 采购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十一条 参加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保守秘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积极努力地做好采购工作。
第十二条 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小组成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审计对采购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程序采购的;
擅自变动采购标的的;
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办采购事务的;
与供应商串通的;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有本条(一)和(二)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
第十五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年内不准参与我校采购项目,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或学校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有本条第(一)至(三)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