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学期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学院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23日上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贺华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梅松,后勤处,保卫处以及纪委监察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清镇校区在建工地,医务室,防疫物资库房,食堂、超市、水站、宿舍等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过程中,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贺华中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梅松要求工地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工;食堂要高度重视用水、用电、用水安全,严格把关在寒假前库存的食品效期管理,认真开展食堂安全自查和食堂全面清洁、消杀工作,并按要求严把食品、商品进出索票索证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超市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好进货台账记录;物业要加强校舍维修维护管理排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协同联动。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反馈给各后勤服务单位,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检查风雨操场
检查医务室
检查一楼食堂
检查二楼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