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
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 6
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建设管理办法............................................................................................ 9
教材建设有关规定.................................................................................................................. 12
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20
实行双专业带头人的暂行办法.............................................................................................. 25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27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35
教师业务培训实施办法.......................................................................................................... 37
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实施办法.............................................................................................. 40
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 46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49
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51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54
学术委员会章程...................................................................................................................... 56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59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61
教学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69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71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水平,深化学院内涵建设,以精品课建设引领、促进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结合《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职精品课程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高职办学定位。
第三条 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专业、师资团队、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第四条 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 精品课程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院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养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立起以院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第二章 建设规划与目标
第六条 学院按院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思路,对精品课建设进行规划。精品课程建设目标以工学结合精品课建设为重点,并辐射其它各类课程。学院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门院级优质课程、30门院级精品课程,8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
第三章 建设内容
第七条 师资团队建设
(一)课程建设负责人要有很强的实践背景和实践能力,能跟踪行企业的发展动态,在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和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比例、专业教师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的要求。
(三)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培养一批骨干教师。
第八条 实训基地建设
课程校内外实训室(场)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能力教学必不可少的条件。专业课的精品课程建设至少要有1个比较固定的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中50%以上的项目要在实训基地完成。
第九条 课程设计及资源库建设
课程设计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的理念和思路、教学内容的选取与组织、教学设计等几方面的内容。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要重在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和设计,并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教学内容要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并结合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选取。课程内容的组织要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为依据进行整合。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能够以典型产品和服务设计教学活动,实现教、学、做的有机结合。
课程资源库包括课程标准、教案、教材、实训指导书、习题库、网络资源等。
第四章 申报及评选认定
第十条 申报
各分院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由课程负责人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分院(部)审核后,报教育科研处。审批后一份由负责人存档,一份由所在分院备案,一份留教育科研处备案。
第十一条 评价标准
省级、院级精品课程及优质课程建设标准,均参照年评审指标《2010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或参照当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第十二条 评选认定
课程建设团队认为课程建设已成熟后由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的课程,依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评审认定,报学院批准后确定院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并推选出参评省级精品课课程。
第五章 课程管理
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管理,由各分院(部)和学院两级进行。
第十三条 各分院(部)管理
各分院(部)根据需要设置课程管理机构,对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对课程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的监控评价。
(一)教学内容设计。对课程选取内容进行研究论证,使内容与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需求和前后续课程的衔接相统一。
(二)教学过程设计。重视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 特别是专业课程教学实施要体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使“教、学、做”相融合;重视实践教学效果评价的合理设计。
(三)加强对精品课程师资团队及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校内外实训条件建设。
(四)定期组织教师、专家、学生对课程各项内容进行测评。
(五)定期对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六)凡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建设期间各分院须进行阶段性和中期评估检查。
第十四条 学院管理
学院管理与各分院(部)管理有机地结合,对其教学过程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同时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可行性建议。
已被确定为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建设的课程,建设期间教育科研处每年安排一次大型检查。
第六章 建设经费及奖励
第十五条 学院对确定的精品课程、优质课程作为立项内容进行经费支持。院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学院分别给予经费资助3000元、1000元。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按照《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各级精品课程及优质课程,在建设期间如果出现建设迟缓、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情况停止建设经费资助或撤销建设资格。
第十七条 经费的使用由教育科研处审核,财务处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 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作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标准之一;参与精品课建设的老师,在职称评聘、优秀教师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资源库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加快我院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学资源库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资源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为主要手段,以实际教学应用为目的,经过数字化处理,可以在多媒体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多媒体教学材料;符合教学性、科学性、开放性、共享性原则。
第四条 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资源共建、共享、实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网络中心负责教学资源库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教学资源库建设规划
第六条 教学资源库的建设以各分院(部)为考核单位,以专业为基本建设单位;各教学单位应当将教学资源建设纳入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的教学资源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第七条 依托学院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科学规划教学资源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教学资源规模,使之与专业教学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八条 教学资源库内教学资源分两大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进成型资源,包括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图书馆购置的电子资源等;第二部分为自主开发资源,包括精品课程、网络课程、优质课程及相关素材,教学改革课题成果、教师自主开发的教学课件、工程案例、试题试卷、电子教材、电子教案等。
第九条 教学资源库资源索引方式分两种,第一种是按照专业索引,即所有资源进行编目时必须编入确定的专业。第二种是按照素材的种类进行索引,资源编目时必须确定资源类型,包括视频、音频、课件、工程案例、试题试卷等。
第十条 教学资源库提供快速查询、高级查询两种查询方式。可根据资源标题、关键词、资源描述、资源作者、专业、资源类型、适用对象等多个查询主题进行查询。
第三章 教学资源建设、整合与利用
第十一条 学院、各分院(部)购置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包括各类电子图书、教材资料光盘等,统一由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规划整理,纳入学院教学资源库。
第十二条 学院、各分院(部)投资建设的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网络课程及课程素材统一纳入教学资源库,由建设部门负责上传;所上传素材必须完整,齐全,能够进行二次加工编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对资源进行审查,确保学院及各分院的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 学院对教师自主开发且无学院及分院经费支持的教学资源纳入教学资源库进行奖励。
第十四条 纳入学院教学资源库的所有资源均由学院统一管理,由学院经费支持的、教师自主开发(无经费支持)且已被学院奖励的教学资源版权归学院所有。
第十五条 教学资源库所有用户包括教师、学生等均有权限下载和使用教学资源库内所有资源。所有用户均须遵守版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对学院教学资源进行商业化处理。
第四章 教学资源库建设的促进与保障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安排教学资源库建设与维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自主开发教学资源的奖励、专家评审费用以及教学资源库运行所必须的硬件设施的维护维修等。
第十七条 各分院成立本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团队,负责本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及各分院购置的成品数字化教学资源须在办理报销手续前提交至网络中心,纳入教学资源库。
第十九条 学院及各分院经费支持的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及相关素材须纳入教学资源库,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 教师自主开发的教学资源由开发教师上传至教学资源库(教师上传教学资源均视为同意本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对资源进行审核、验收,确定奖励金额。教育科研处每年度对各专业教学资源建设团队的奖励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奖励,奖金从教学资源库建设维护专项经费列支;汇总情况纳入各分院(部)年终考核。
第二十一条 网络中心安排专人对教学资源库进行维护,包括数据的备份、数据库的备份、安全管理等,确保教学资源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网络教学先进个人评选等手段提高教师教学资源建设水平,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上的应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效益,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推动我院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的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虚拟仿真教学软件立项、开发、结项、软件使用等与之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虚拟仿真教学软件是指以教学为目的,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创建的实验、实训、工艺流程、实训室、车间、工厂的交互式虚拟环境。
第四条 虚拟仿真教学软件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软件建设符合实用性、交互性、共享性的原则。
第五条 教育科研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立项及建设过程管理
第六条 各分院(部)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需求,申报拟建设的虚拟仿真项目。
第七条 所申报项目必须与教学需求紧密结合,重点围绕基于学院实训条件无法完成、成本较高的实训项目进行建设;项目有广泛的应用范围,使用学生数须在100人以上。
第八条 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虚拟仿真软件项目建设申请书》,较为详细的说明项目内容、功能等,一式三份,加盖分院公章后报教育科研处。
第九条 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根据项目工作量情况,核定资助资金。院级重点项目资助3000—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资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同类软件市场价格的60%,特别项目由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
第十条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提报《8111必赢游戏app虚拟仿真软件项目建设申请书》,并同时提报项目建设团队;学院根据教学需要确定的虚拟仿真软件建设项目,必要时由学院公开招聘项目建设团队。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学院教职工,成员须以具备软件开发能力的校内人员和专业教师为主,提倡企业技术人员参与虚拟项目设计。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团队负责人同一年度不能主持多个虚拟仿真软件项目。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团队确认后,经研究所审核,建设团队可借出项目资金的50%启动建设。
第十四条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建设进度及质量。
第三章 结题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团队提交项目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软件、软件测试报告,由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方可公布使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汇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项目建设团队;项目建设团队有义务根据使用反馈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和升级。
第十七条 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建设纳入年终分院考核。
第十八条 完成的软件版权归8111必赢游戏app所有,项目建设团队须提供软件源程序,纳入学院教学资源库,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且不享受《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教学资源建设奖励。
第十九条 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若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可由项目建设团队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延期时限不超过3个月,若仍未完成,将对项目撤项,收回资助资金,全院通报,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学院项目。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每年度11—12月份立项工作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报项目经费需求,纳入下一年度学院专项预算,由教育科研处与财务处共同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实施、评审、验收、企业人员协作等相关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60%。因项目实施需要购买仪器设备的,须提出申请,报学院领导审批方可购置,项目完成后,由教务处调配使用。
第二十二条 项目资金的80%用于项目开发,其余20%根据使用情况、使用方反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拨付给项目建设团队。
第二十三条 若项目建设经费超出资助金额,超出部分由项目团队成员自行解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材建设有关规定
教材建设是我院示范校建设中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课程建设的具体成果之一。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的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
1、教材建设工作由教育科研处负责。
2、教育科研处在学院各分院专业课程开发的基础上提出学院的教材建设规划。并具体负责教材立项和国家级、省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出版及评优推荐等涉及教材建设方面的工作。
3、各分院负责组织若干名学术水平较高、有实践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热心教材工作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相关行业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教材建设工作小组。
4、各分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在本院课程开发的基础上,负责本院的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编审及向学院推荐工作。
二、教材编写要求
1、思想水平:
(1)思想观点正确,符合辩证唯物主义,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教材体系能反映内容的内在联系及本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
2、科学水平:
(1)能正确阐述本专业的科学理论和概念,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以案例阐述理论,对实践具指导作用;
(2)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反映科技发展的最新信息、最新知识,把握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标准。
3、教学适用水平:
(1)符合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任务导向的课程理论。所选理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
(2)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主学习,所选理论教学内容完全可以满足学生未来职业活动所需的最基本、最常用的理论知识;
(3)能完整地表达本课程,既应包含学生未来职业活动所需的最基本、最常用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包含学生未来可持续性发展所必须深化和拓展的知识;
(4)创设教学情境,将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进行解构和重构,让学生能自然地做到由基础理论到专业基础理论、由专业课到实践课的内容转换;
(5)绪、正文、习题、思考题、实验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且著录准确;
(6)体系结构及内容有别于同类教材,富有特色与创新。
4、职业能力培养水平:
(1)教材的开发源于对行业现状、岗位的人才需求、规格分析基础之上;
(2)有一定数量的来自行业一线的技术人员参与教材编写;
(3)能综合反映对学生职业岗位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其他相关能力(协调、合作、心理素质等)的培养;
(4)融入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内容,使学生能够把所学知识灵活地应用于实际,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5)在培养学生重点掌握专业领域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能够与学生顺利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效衔接。
5、文图水平:
(1)文字规范、简练,符合语法规则,语言流畅、通俗易懂、叙述生动;
(2)图文并茂,图表设计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规范;
(3)正文采用宋体5号,标题可适当放大,每页40行,每行40字。
(4)文字格式可参考学院相关要求。
三、教材立项程序
申请人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经所在分院院长签署意见后,由教育科研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方能使用,版权归学院所有。
四、教材审批程序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申报的教材编写选题进行评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教材立项计划。列入学院重点规划立项的教材,在正式出版前须在内部试用两届,试用效果好者方可正式出版,特别优秀的教材可以直接出版。
五、出版与发行
1、已列入教材建设计划的教材,作者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稿。凡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稿者,两年之内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编写教材的申请。
2、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立项、由我院教师参编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优先使用。
3、学院批准立项并具备出版条件的教材,原则上由出版社出版,不通过出版公司出版,如作者与出版社签定合同,必须经教育科研处审核并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学院不按《教学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该教材使用必须通过相关规定进行重新审核。
4、未经学院立项教材,原则上不得自行出版。
六、本规定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111必赢游戏app
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教材名称
主编姓名
所在部门
申请日期
8111必赢游戏app编制
填写说明
1、请用钢笔填字,字迹端正、清楚。
2、填写内容事实求是,言简意明,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3、适用对象指全日制“高职”、“中职”;
4、适用范围指“全院”、“某专业”、“某年级”;
5、课程性质指“必修”、“实训”、“限选”、“公选”;
6、教材形式指“文字”、“电子”。
教材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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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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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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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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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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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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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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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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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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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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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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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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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教学、科研经历: |
参编人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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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国内外教材比较研究,本教材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教材研究与课程改革等方面) |
立项目标(本书特色,特别是在体现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职业技能培养、实验实训等方面) |
编写进度及时间安排 |
分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
教育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
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年16号文)、《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教育部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对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有关规定,有目标、有计划地加强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提高教师团体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为领头人,以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为主体,以各分院和院内外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群)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职称和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教学业务组合团体。
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落实“质量工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同时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四条 学院计划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专业(群)、专业主干课程(群)和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校企合作的纽带作用、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以及注重社会服务为目标建设与组建。
第二章 建设原则、目标与职责
第五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要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准绳,以创新性和特色化建设为追求,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方面的建设工作。
(一)课程建设。教学团队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花大力气做好课程或课程群的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专业带头人与专业团队建设、师德师风和团队精神建设、教学研究成果及其应用、教学水平和效果评价。
(二)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要有长远的专业发展规划、中短期的专业建设目标;必须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企业行业一线的人才,不断充实“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的实力,完善“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瞄准国家教学团队标准,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有限度地分期建设,宁缺毋滥。
第六条 通过创建教学团队,形成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任务并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有效指导,进一步提升教师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为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并在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名师、特色或品牌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中具有某一方面的突破。
第七条 教学团队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更新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二)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三)积极开展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组织规划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四)加强课程体系改革和教材建设;
(五)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六)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组织申报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规划教材、院本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第三章 申报与评选
第八条 各分院(部)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申报组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院(部)组建。
第九条 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每年3月进行申报,5月进行评选。
第十条 申报时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团队推荐表》,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分院审核后报教育科研处。
第十一条 教育科研处牵头组织专家组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与申报团队情况评选拟定候选名单,经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批准组建。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
(三)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四)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第十三条 “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
(一)主要由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其比例为1:1;
(二)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老、中、青搭配合理,原则上成员(院内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少于2人,职称结构合理。来自企业兼职教师要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工程师(或同等)职称。
第十四条 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以校企合作为工作平台开展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第五章 建设内容
第十五条 教学工作。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行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第十六条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七条 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规划教材等。
第十八条 师资队伍。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九条 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第二十条 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院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实际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院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合作就业;达到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的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企业和用人单位欢迎,获得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第二十一条 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六章 教学团队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实行带头人负责制;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按照《申报书》的要求,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验收。立项、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由教育科研处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由所在分院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批准为院级教学团队的建设项目,学院给予建设经费0.5万元,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结算,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即项目终止。批准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按照《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用于团队建设和发展。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定使用计划,报教育科研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院级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报告》,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照省及国家相关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行双专业带头人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专业建设,更好地落实教育部校企共同育人精神,使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实际更好地结合,达到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完成人才培养的四共同目标,同时搭建校企深度合作桥梁,利用社会、企业力量共同打造强势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增强专业的整体办学实力,更加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以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为目标,建设一支有理论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学院双专业带头人建设与管理办法。
双专业带头人是指每个大类专业要有一名来自企业的工程师和一名校内专业带头人组成。校企共同完成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工作。
一、双专业带头人职责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理念,以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培养为目标,共同进行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能力培养;
(2)根据职业岗位要求,二级学院院长牵头,教研室(专业中心)主任主持,双专业带头人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利用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
(4)共同进行任务驱动、项目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进行理实一体课程系统设计;
二、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
1、企业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2)遵纪国家法律法规,有团结协作和集体主义精神,工作认真努力。
(3)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能力,长期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4)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企业在岗职工。
2、院内专业带头人基本条件(见专业带头人选拔暂行办法)
三、专业带头人的选拔与聘任
1、专业带头人是院内承认的一种专门资格。原则上每三年选拔一次,可续聘。
2、由各分院(部)推荐,并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专业带头人(企业)申请表》,由科研处、教务处牵头组织各系部初评,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通过,由院长聘任,颁发专业带头人的聘书。
四、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
1、专业带头人的管理由各分院(部)负责,各分院(部)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并予以落实。
2、各分院(部)要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特别是来自企业的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运用他们实际工作经验和长期在生产一线从事生产的特点推动专业建设工作、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3、来自企业的专业带头人,根据工作量及工作能力,按年发放一定津贴。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解释权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全体教师主动参加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学院决定在本院教师中评选教学能手,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坚持标准、公开公平、择优遴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二、教学能手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2、有团结协作精神,工作认真努力,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院、各分院、教学中心组织的教研活动。
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双师素质的实训指导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担任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3、专任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320学时,实训指导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210学时;兼职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120学时;
4、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评审条件
1、必备条件:
(1)教学水平较高,具有主讲课程(项目)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得到学生、同行认可,并经院、各分院两级测评,认为教学绩效突出;
(2)能积极参加学院、各分院(部)教学改革,必须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3)专任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320学时,实训指导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210学时;兼职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120学时,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4)分院(部)综合量化教学测评为优秀;
2、选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类的省级、国家级各类大赛并获三等以上奖励的教师;
(2)参加各分院(部)以上教学比赛(说课、课堂教学)获三等以上奖;
(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近三年主持或参与院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精品课程建设。
(4)专业课教师持本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并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公共基础课教师承担学院公共选修课者。
3、破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院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2)在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并在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项者;
经本人申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
三、履行的义务
教学能手获得称号期间应履行的义务
1、在学院教学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320学时,兼职教师每学年课时数不能低于120学时。且学年均承担各分院级以上1—2次公开课或观摩课;
2、承担一门以上学院任选课程的教学任务。
3、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保证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质量。
4、积极参加学院的精品课程建设或教学改革工作,或参加院级以上课题并承担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
四、教学能手的待遇
教学能手一年一评,享受以下待遇:
1、所获教学能手称号,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2、在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申报院级相关称号时优先推荐;
4、优先安排参加有关进修、培训,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考察;
5、教学能手享受一定金额的专项津贴。
五、教学能手的选拔程序
教学能手是院内命名的一种荣誉称号。教学能手不搞终身制,实行滚动选拔,学院每年选拔一次,比例不超过全院专兼职教师总数的15%。
评选由三个部分构成:
1、各分院(部)评选推荐
(1)教师个人申请后,由各分院(部)组织评选。
(2)由各分院(部)进行综合量化教学测评(分院评选分学生考评、同行评价、部门领导打分),内容包括工作能力、态度、效果及个人业绩。
(3)各分院(部)按不超过各分院(部)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0%的比例推荐教学能手。
3、学院评审
各分院(部)评分仅作为入围条件;进入学院评审阶段后,最终得分以学院评分进行重新排名次,按名额从高到低分评选。
学院评审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初评,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评定。
评审依据:
(1)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评60%。由学院统一组织,有针对性地对申报教师进行教学能力与水平测评。
(2)教学工作量、教学设计(教案)评选20%;
(3)参加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10%。
(4)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各分院(部)评价占10%
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并报学院批准,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颁发教学能手证书;
六、教学能手的培养和使用
1、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
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由各分院(部)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各分院(部)要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并予以落实。
2、充分发挥教学能手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作用、运用他们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特点带动教学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3、对评选为教学能手的教师,学院将在学历提高、专业进修、技术、学术交流活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教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七、教学能手的管理
1、各分院(部)建立教学能手的业务档案,按学期收集其各种业务材料并为评审部门提供考评材料;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后取消教学能手称号并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在享受称号期间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或发生教学事故三级(含三级)以上者;
(2)治学态度不严谨,学术上弄虚作假者。
(3)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者。
(4)因本人责任,给学院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八、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附件1 教师教学能手评选申请表
附件2 教学能手评分标准(院级总表)
附件3 教学能手评分标准(教学督导部分)
附件1
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能手申请表
所在分院名称: 所属教学中心: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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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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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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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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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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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承担学院选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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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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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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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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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 |
课程名称或实训环节 |
授课班级 |
授课学期 |
授课时数 |
班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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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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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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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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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各类教 学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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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分院(部)推荐意见 分院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
审核部门意见: 审核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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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能手评分表
(教学督导部分占总分10%)
项目 姓名 |
教学督导员评价(30分) |
学生评价(40分) |
分院领导评价(30) |
教学态度 (10分) |
教学能力 (10分) |
教学效果 (10分) |
教学态度 (10分) |
教学能力 (20分) |
教学效果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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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实现我院培养高等应用性人才的需要,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以上教师职称的专任教师。
2、结合专业课任教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计算机软件程序员、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等)。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3)在企业单位或科研院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或科研工作,具有工程师以上各类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参加专业技能考评员培训,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
(5)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6)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两项应用技术研究,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8)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以上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应于学年末经各分院向学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双师型”教师登记表,由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
各分院应根据本院师资队伍发展规划,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职称资格、考评员资格的培训考试。
2.、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3、选送部分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在寒、暑假有计划地选送专业骨干教师到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学习。
四、“双师型”教师的奖励与有关待遇
1、在职称评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各分院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参加科研项目开发、教材编写、指导年轻教师进行实践能力培养等工作。
五、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业务培训实施办法
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培养力度,优化教学团队结构,促进教师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全面做好教师业务培训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师业务培训
(一)工作任务
根据各专业建设方案中的教师业务培训任务,适时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或研修项目成果。
(二)培训形式
1、参加教育部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师资培训。
2、到相关高校进行短期业务培训或进修。
3、参加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4、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专业知识培训。
5、专业建设需要的其它形式的培训。
(三)工作组织形式
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业务培训工作由教育科研处和各分院具体负责。
(四)工作程序与职责
1、各分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任务和专业建设需要,确定本院教师业务培训计划和人员名单,报教育科研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2、各分院于每年12月末报下一年度教师业务培训计划,教育科研处根据各分院计划,确定的全院教师业务培训方案,负责统筹并指导各分院组织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3、由教育科研处负责将有关培训信息及时通知各分院。各分院拟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培训申请表》或培训单位规定的培训申请表,经所在分院负责人、教育科研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
4、教师在培训结束后1周内,须将培训总结和取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或研修项目成果的原件报教育科研处,由教育科研处负责对其培训结果形成鉴定意见,并备案。
5、参加培训教师将其取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结业证书或研修项目成果复印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各分院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一份交由教育科研处归档;一份交教务处归档。
6、由各分院负责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将其培训学习成果,及时与其所在专业教学团队进行沟通与交流。
(五)教师培训期间的待遇与费用
1、教师参加培训结束,经教务科研处鉴定其培训结果合格后,享受以下待遇:
(1)教师参加培训期间,享受在职教职工的待遇。
(2)教师参加培训的培训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专项资金列支;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费用按照8111必赢游戏app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参加培训结束,经教育科研处鉴定其培训结果不合格的,其参加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扣除的在脱产培训期间的其它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8111必赢游戏app培训申请表
培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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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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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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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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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所属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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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日期及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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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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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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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的及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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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负责人意见 |
签字(签章) |
科研处意见 |
签字(签章) |
主管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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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努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指导思想
坚持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和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使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始终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进行。
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管理与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的管理与监控。
2、全员性原则。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学生是主体,各分院(部)、各教学中心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3、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条件,同时与学院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有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职能部门、教育教学部(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4、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目标
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涉及教学决策、政策执行、质量标准、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院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全面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内容
1、人才培养目标监控。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各专业都要在这一总目标下,具体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且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建立明确的并能适时校正和调控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监控。
2、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管理与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组织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教学文件,也是开展教学工作和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的主要依据。
3、专业设置管理与监控。专业设置应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调查与预测,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加以研讨和论证。
4、教学过程管理与监控
教学过程监控主要通过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学生评教、教师评学、考试等实现监控目的。
(1)听课评价和督导(理论课和实践课)。听课评价主要包括院督导组听课、各分院(部)督导组听课、相同相近课程的教师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示范性)听课、对新教师会诊听课等。通过听课和评课,掌握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及时做好指导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2)理论和实践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分院(部)和教师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以及实验计划、实训计划、实习计划、毕业设计计划等组织上课、备课、作业(报告)布置和批改、考试命题与阅卷、成绩分析等情况。
(3)学生评教和教师职业道德测评。每学年进行两次全院范围内的学生评教工作,同时将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一并进行,教师评价分数纳入教师业务年度考评。
(4)教师评学。各分院(部)指导和组织教师通过对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的汇总分析和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方式,及时了解、分析和总结学生学习状况,并填写《学生学习状况调查表》,各分院(部)负责任课教师调查表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分析结果反馈到教育科研处教学督导室。
(5)考试和考试模式改革。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以突出学生技能培养为出发点,改革考试模式,加强过程考核,并通过从严治考和考前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等措施,严肃考纪,形成良好考风和学风。
5、学生信息反馈管理与监控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机制。根据《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信息员制度》,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聘请学生为教学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各种反映,指导和改进教学。
(2)建立跟踪调查机制。通过对毕业生岗位适应情况的调查及对学院教学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指导教学,以适应社会需求。
6、教材质量管理与监控
成立教材审定机构,对各分院、各专业所选教材的适应性、科学性、文字水平及印刷质量等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教材质量调查反馈机制,就教材内容的先进性、编排体系的合理性、教材对本院的适应性等方面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和归纳,及时反馈到各分院(部)和教学督导室。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职责分工
1、学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监控专业设置计划、人才培养方案、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审定,指导各分院(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主要负责监控全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建立学院、分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组织院教学督导室、各分院二级教学督导组和学生信息员开展工作。
2、教务处、教学督导室主要监控各分院(部)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是否达到要求;监控各分院(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教学工作;指导、协调和监控各分院(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基本教学文件;监控各分院(部)规范执行各项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监控各分院(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教育科研处负责组织对各分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
3、各分院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和监控本院日常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和监控新上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课程标准的编制和审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实施。各分院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监控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办学等。各分院教学中心主要负责监控新上专业工作调研和本部门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学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4、教学督导室负责组织学生信息员反馈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师教学质量的信息,提供改进教学管理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5、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控各分院每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素质调研工作;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各分院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跟踪等方式,每学年调查、搜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学管理部门和各分院提供有关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院工会通过开展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测评等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方式
1、质量检查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主要采用的检查方式有:教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
2、分院教学工作评估
根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每学年对各分院(部)组织一次教学工作评估。
3、专业建设评估
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专业建设的精神,加强院级、省级示范性专业、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每学年组织一次评估。
4、课程评估
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课程建设的精神,加强院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每学年对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5、管理纠偏
教务处、院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各分院(部)及教师在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及时通报,强化整改。
6、质量跟踪
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各分院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院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和院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要求信息,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7、奖惩方式
将各分院(部)教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评估和专业评估名次排在最后两名的分院(部)进行告诫,敦促整改。学院将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对各分院教师中连续两个学期教学质量测评排在本分院(部)最后5%的教师进行告诫,并在第三个学期的教学中由各分院(部)指定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各分院督导组进行跟踪督导听课,期末测评成绩仍排在本院(部)最后5%之内的,停止上课。对连续两个学期教师职业道德不合格的教师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七、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依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3、《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管理规范》;
4、《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质量标准》;
5、《8111必赢游戏app教师工作规范》;
6、《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7、《贵州工业职业技术院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
8、《8111必赢游戏app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9、《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10、《8111必赢游戏app“老”带“新”教师培养办法》;
11、《8111必赢游戏app选拔学术带头人的暂行规定》;
12、《8111必赢游戏app选拔双专业带头人的暂行规定》;
13、《8111必赢游戏app选拔骨干教师的暂行规定》;
14、《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15、《8111必赢游戏app日常教学检查办法》;
16、《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17、《8111必赢游戏app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18、《8111必赢游戏app“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19、《8111必赢游戏app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0、《8111必赢游戏app学分制管理办法》;
21、《8111必赢游戏app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22、《8111必赢游戏app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23、《8111必赢游戏app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4、其它有关教学质量管理的文件。
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
为加强教学管理,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增强教师质量意识,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评价依据和范围
以《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管理规范》和《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为主要评价依据,对全体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教学时段管理质量和遵守教学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和标准
教学质量评价分学生评教、院教学督导评价和各分院(部)教学督导综合评价三个方面,采用百分制,分别占40分、30分和30分。
(一)学生评教(40分)
学生评教由教学督导室组织,各分院配合实施。教学督导室制定评教工作计划,通过各分院配合,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测评,教学督导室汇总后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分院(部)。
(二)院教学督导评价(30分)
教学督导室成立院教学督导评价机构(含企业行业专家),组织对各分院(部)任课教师听课、评价、督导,并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听课评价,学期末汇总后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分院(部)。
(三)分院教学督导综合评价(30分)
1、各分院成立教学督导评价机构(含企业行业专家),负责本院教学督导评价工作。
2、各分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质量管理要求,结合以下几方面内容,制定具体的督导评价办法,报教学督导室备案。
3、分院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
(1)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以《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质量标准》和《8111必赢游戏app听课评价标准》为依据,各分院组织对所属任课教师听课评价;
(2)“教学做一体化”实施情况;
(3)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情况: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授课计划并完成教学任务;
(4)备课和教案情况:教学目的明确,准确反映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职业教学特点突出。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格式规范;
(5)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按规定要求,作业布置适当,批改认真及时,记录完整规范。
(6)教学时段管理情况:管教结合,秩序规范。严格考核学生出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7)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情况:考核方法科学合理,考核方案切实可行,过程控制严格,知行考核分配得当。承担监考任务,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阅卷认真,成绩统计准确,做好考核结果分析;
(8)各分院根据质量管理要求需要督导评价的内容。
4、分院将教学督导评价结果送教育科研处教学督导室审核批准。
三、评价结果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 学生评教分数 + 学院教学督导评价分数+分院教学督导评价分数 – 分院教学纪律检查扣分 - 院教学纪律督察扣分。
分院教学纪律检查扣分由各分院负责提供扣分依据,院教学纪律督察扣分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提供扣分依据。
2、各分院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按照A、B等次分别占25%、50%,C、D等次合计占25%的比例,分别确定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等级,报教育科研处审核批准并发布。
其中,各分院对具有严重违反师德及国家法律法规、评价总分不足65分、发生Ⅰ级教学事故1次以上、发生Ⅱ级教学事故2次以上、发生Ⅲ级教学事故3次以上情况之一的,定为D级。
3、各分院根据学院相关制度及本办法制定相应规定,兑现结构工资浮动部分。
四、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自行废止。
附:《8111必赢游戏app听课评价标准》
8111必赢游戏app听课评价标准
评 价 标 准 |
评 价 等 级 |
得分 |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A级 (分) |
B级 (分) |
C级 (分) |
D级 (分) |
教 学 态 度(10分) |
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谈举止得体,讲普通话。 |
5 |
4 |
3 |
2 |
|
教学准备积极充分,按时上下课;教态自然和蔼,注重教书育人。 |
5 |
4 |
3 |
2 |
|
教 学 设 计 (20分) |
教学设计注重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目标明确,内容设置科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切合学生实际。 |
10 |
8 |
6 |
4 |
|
职业化情境创设好;案例、技术指标、手册、模型、工具、课件等满足情境创设需要。 |
10 |
8 |
6 |
4 |
|
教 学 实 施 (30分) |
引导问题得当,目标导向任务明确、合理、科学。 |
5 |
4 |
3 |
2 |
|
以项目、案例、任务等为引导,启发、诱导、激发学生兴趣,学生学、做积极性高。 |
10 |
8 |
6 |
4 |
|
教学组织、过程控制恰当,时间安排合理。主次清楚,重点突出;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教、学、做有序进行。 |
10 |
8 |
6 |
4 |
|
架构职业化教学资源丰富合理,有效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技能。 |
5 |
4 |
3 |
2 |
|
教 学 能 力 (30分) |
分解专业培养目标能力、开发典型工作任务能力强。 |
10 |
8 |
6 |
4 |
|
教学方案设计能力、教学过程组织调控能力强。 |
10 |
8 |
6 |
4 |
|
目标导向能力、职业化角色导向能力强。 |
10 |
8 |
6 |
4 |
|
教 学 效 果 (10分) |
教学任务圆满实施,实现教学目标效率高、效果好。 |
5 |
4 |
3 |
2 |
|
大多数学生能接受和掌握教学目标设计的知识、技能;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一定提高。 |
5 |
4 |
3 |
2 |
|
合计 |
|
|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教学的全面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汇总、分析、研究教学过程中的各种信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示范校建设的精神和要求,成立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室。为了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学督导领导小组下设教学督导室为院长领导的一把手工程。其督导内容是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督导对象是全院各教学部门、教师和学生。
第二条 教学督导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副教授以上职称,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思想修养好的人员组成,并吸收部分企业行业专家参加。
第三条 教学督导员的聘任由教学督导室提名,院长审批,颁发聘书。聘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教学督导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下设教学督导室,督导室设在教育科研处,由教育科研处处长兼任,负责教学督导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制定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撰写学期督导工作总结。
2.不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会议,讨论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对学期工作进行总结等。
3.组织教学督导员参加学院的重大教学活动,对教学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
4.收集督导工作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部门。
第六条 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1. 参与学院的重大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活动。
2.督导教学过程。通过现场听课,检查教师教案,学生课堂笔记,观摩实习、实训、实践教学课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通过摄影、录像和文字记录等形式做好现场记录,采集客观真实的教学信息,及时对教师或向各分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3.收集、汇总、分析日常工作和教学督导过程中的信息及重大教学事故,并及时反馈给教学督导室。
第七条 各接受督导的单位与个人,要积极配合督导员的工作,自觉地把教学活动纳入院督导员会的监控范围,积极配合督导室的跟踪督察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 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8学时,兼职督导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行使职责时应佩戴教学“督导员”证。
第九条 各分院在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的协助和指导下成立二级教学督导组,主要开展本分院的教学督导工作,并接受教学督导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和检查。
第十条 专职督导员的酬金为月薪制。兼职督导员享受学院的各种福利待遇,可适当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成员资格、终止聘任:
1.不能较好的履行督导职责,工作不认真。
2.办事不公正,弄虚作假,在师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的。
3.以权谋私。
4.有其它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为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疏通教学质量信息交流渠道,进一步完善推行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作用,使我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建立学院、各分院、学生三级教学督导体系。
(一)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任务
1、工作职责。对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集体研究、讨论并制定和颁布关于加强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领导、指导与监督院、分院、学生三级督导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督促加强院、分院、学生三层次监控,以保障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2、工作任务。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检查各分院教学督导计划的制订情况;②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随机或集中听课,院督导室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12节。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评价表,汇总评价意见并做好及时反馈,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③加强对实训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④参与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⑤每学期初提交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向学院领导送交工作总结和建议;⑥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二)各分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和任务
1、工作职责。各分院教学督导组对本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本院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2、工作任务。① 每学期初提交各分院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听课表,学期末向教育科研处提交工作总结; ②每学期第二周开始,组织在本院范围内随机听课,分院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 12节,并做好听课评议和反馈;③分院督导组应加强对实训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④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进行指导;⑤ 组织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 ⑥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⑦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教育科研处和有关分院(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⑧协助教育科研处组织好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
(三)学生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选出覆盖全院各班级的学生信息员,协助教育科研处收集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及时反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教育科研处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完全由学生参与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发放、收集和整理教学质量评价资料。协调各分院教学督导组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二、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1、以听课和抽查教师的教学资料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
2、参与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3、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各分院的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4、教学督导组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学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
5、学院、各分院督导组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要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6、教学督导组成员集体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督导组集体讨论后方可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三、其它
1、学院按学期为督导组成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各分院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室提供所需材料。
3、本规范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4、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督导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在学生中聘用教学信息员,建立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1、思想进步,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观察分析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2、关心学院发展,热心教育教学改革,愿意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注意收集和记录相关教学信息,能实事求是地客观反映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及时了解所在学院各专业有关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2、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训、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4、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训、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的意见;
5、协助进行学生评教、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活动;
6、每周填报一次《学生信息反馈表》。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可及时通过电话或校园网信箱向教学督导室反映。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各分院和教育科研处共同负责;
2、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由教育科研处会同各分院协商确定;
3、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任期一年,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4、教育科研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5、根据工作表现,每学期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评比,按照优10%、良30%、合格60%,由分院推荐教育科研处审批,对优秀教学信息员,学院将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学生综合量化考核给以加分,分别按照优3分、良2分、合格1分给予加分;
6、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不能履行职责者,予以解聘。
四、教学信息汇总、分析、通报和考核
1、教育科研处负责学生教学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月通报工作;
2、各分院负责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处负责督办;
3、教育科研处负责对各分院整改和督办效果进行考核。
五、本制度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学院教学、科研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发挥教师在专业建设与科研工作中的主导和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设立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科研学术问题的最高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对学院教学科研重大事务发挥审议、咨询作用,为学院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和职责是:
1. 审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教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并提出咨询和评议性建议。
2. 审议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新上专业和教学教改方案。
3. 评审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4. 审定学院设立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和奖项等,鉴定院级科研成果,承担成果评奖工作。
5. 审议、推荐、申报纵向重点科研项目。
6. 评审推荐各级学术专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7. 审议学术梯队建设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8. 在职能部门提供背景材料的基础上,做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评议名誉教授等。
9. 提出学术活动规划和建议,组织、协调、推动全院学术活动的开展。
10. 指导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和国际学术活动,加强和国内外学术团体、教育科技界同行的联系。
11. 审定学术委员会分会人员组成并指导其工作。
12. 审议其他按国家或学院规章规定的应当审议的事项。
第三章 组 织
第四条 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1. 院学术委员会由若干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 ,秘书长1人。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
2. 由院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各种专门活动委员会,承担本章程第二章规定的任务和职责。各级委员会分会行使相应专门活动委员会的职权。
3. 根据学院发展与学术业务工作的需要可增设有关的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学术委员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正直、坚持学术民主,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学术上有较高的造诣,热心学院的学术研究活动;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有相应任职资格。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和分会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因故缺额时,由学术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委员通过,报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增补。
第四章 委员职责
第七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基本职责是:
1. 积极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的开展及学术水平的提高,发现并推荐科研优秀人才。
2. 维护科学精神,倡导优良学风,在科学研究、严谨治学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3. 积极参加学术委员会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4. 关心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对学校的发展和有关重大学术决策提出积极建议。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八条 院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一般每学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无特殊原因秘书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达全体委员。
第九条 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向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请假。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需要用表决的方式决定事项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到会委员必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票为通过。 讨论事项与委员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
第十一条 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科研处,日常事务工作由教育科研处指定专人承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院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秘书处提出预算,报学院审批。
第十三条 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未尽事宜需要补充、修改,由秘书处提出修订案,经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并经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委员通过,报学院办公会批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 总 则
1.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2.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致力于学院教学科研规划与发展,为教学、科研服务。
3.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工作中应积极致力于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倡导师德师风建设,充分调动教师改革创新工作积极性,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面,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二、人员构成
1. 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科研部门、各分院(部)领导及推荐的业务骨干和教育教学专家、来自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8111必赢游戏app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三、工作职责
1.委员会委员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学院发展整体规划及专业发展与建设的要求,确定建设与发展计划。
2.开展高职教育研究。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规律,为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3.审议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新上专业申报和教研教改方案。
针对示范校建设中的难点开展研究,例如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技术突破,为学院建设服务;针对高职教育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例如专业教学标准、专业认证、教师职业资格标准等。
4.审议、推荐、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
5.评审推荐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科研潜能,尽快提高我院的科研水平,锻炼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培养高职专业人才的任务,必须加强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科研项目管理是科学研究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和总结。
第二条 科研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较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二)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的研究条件。
(四)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第三条 科研工作既要群策群力,重点攻关,又要加强校内外的技术合作,拓宽科研工作领域。
第二章 科研计划与项目管理
第四条 科研项目来源
(一)国家攻关项目、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和国家各部委下达的科研任务。
(二)省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省科技厅及省教育厅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三)市有关委、办、局下达的科研项目。
(四)企业单位、兄弟院校等委托攻关或协作进行的科研项目(横向项目)。
(五)校内基金及其它有关项目。
第五条 科研计划管理
(一)科研计划应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为教学、管理和贵州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建设服务,力求做到示范性、地方性、应用性和创造性。在当前要加强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应用性较强的问题研究,既要重视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
(二)科研计划管理的主要内容:编制学院科研规划与科研计划,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立项工作,负责统计、上报有关学院科研工作的各种报表。
(三)学院的计划项目,国家、各部委、省、市有关部门下达或参与的项目,以及以学院名义和所属各部门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均由教育科研处负责管理;课题的申报、成果的鉴定、专利的转让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 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项目组的计划落实情况,协调项目研究过程中各种需要协调的关系,组织项目结题时的材料准备与鉴定工作。
第七条 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一)科研项目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是8111必赢游戏app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学院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申请项目,必须以8111必赢游戏app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该项目实质性研究的重要提出者和设计者,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
(四)重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研究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
(五)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未完成已承担科研项目研究任务达两项者,不能申报新的科研项目;跨年度的项目转入下一年度计划,不再重新申报。
(六)离岗(进修、出国)或准备离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新项目。
(七)由于主观原因致使科研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新项目,不能完成科研任务又不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第八条 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
(一)学院立项的科研项目、部门自选并自行承担的项目必须报教育科研处立项,技术文件和材料必须报教育科研处统一备案;院级科研项目的立项一般于每年的九月份申报。
(二)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由教育科研处组织初审,由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向有关部门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一般在每年的年初申报。
(三)横向科研项目是由教职工与外单位联合,通过非计划渠道立项的科研项目;教育科研处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后,由教育科研处及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有关技术合同,学术委员会审批后,与有关单位正式签订。
(四)科研项目经申报批准或签订正式合同后,才能得到学院的认可,并作为工作安排、技术职务聘任、年终科研考核以及向上级申报、评奖的依据,否则不予承认。
第九条 科研项目的管理
(一)各类科研项目一经批准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力量实施,确保项目计划按期完成。如无不可预见的客观条件变化,中途不得任意改变计划内容;若确需调整或改变计划,应办理报批手续,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变;对不可抗拒原因或失去研究价值,确需中止项目研究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撤销申请报告,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无故中止项目研究或因责任事故而未完成研究任务者,项目负责人应负完全责任,除退赔全额科研经费和全数上交科研资料、设备外,三年内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原则上,为维护学院科研信誉,由学术委员会研究作出裁决意见。
(二)学院教育科研处对各类科研项目实行季度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制度。检查内容为:计划执行情况、阶段性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经费使用情况、人员落实情况等。检查方式为:组织专家检查、分院专项检查、填写《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提交半年工作小结、年度进展报告等。
(三) 教育科研处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各分院(部)、中心督促项目组落实;特殊情况下,由教育科研处与项目所在单位协商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或中止研究计划,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调离学院或攻读学位、国内外进修6个月以上的,不得带走项目或科研经费,应由学院研究决定更换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 科研项目档案管理
(一)项目组应指定专人按科技档案要求,随时做好本课题的有关实施记录,负责原始资料的积累工作,为将来课题的鉴定、归档工作提供完整、正确的原始资料。
(二) 教育科研处对每个立项课题,均建立以课题负责人为名义的科研档案。保存课题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便掌握研究动态。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有关保密制度。科研统计人员定期呈报的报告也要作为固定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技术档案内容
(一)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或协议等审批文件。
(二)研究工作方案、技术措施、改进意见。
(三)课题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及各阶段研究实验记录。
(四)有关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及有关仪器设备购置情况。
(五)结题报告鉴定文书、获奖证书、专利文件、成果推广合同及验收证书。
(六)技术和知识产权转让情况等。
第三章 科研成果的鉴定
第十二条 属学院管理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连同附件一并送交教育科研处。
第十三条 市级以上计划项目的鉴定,按立项单位意见办理。其他项目按教育科研处审查意见办理。
第十四条 下列科研成果,学院一般不组织结题鉴定:
(一)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二)已转让实施产业化的应用技术成果。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研成果。
第十五条 鉴定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
(二)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不存在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四)经过查新检索或测试确认研究成果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
第十六条 科研成果鉴定应具备的材料
(一)任务书或者合同书、协议书。
(二)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基本问题等基本内容)。
(三)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四)设计与工艺图表。
(五)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六)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
(七)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九)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十)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和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单(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第十七条 鉴定形式
(一)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二)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八条 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骨干)。
(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
第四章 科研成果的管理
第十九条 凡在编教职工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均应纳入学院科研成果管理行列(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软件的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获准的专利、鉴定的成果、获奖的成果),应在教育科研处登记。
第二十条 成果登记时由申报人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原件(各类证书须同时附带一份复印件)到教育科研处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原件由成果拥有人带回并保管,复印件留教育科研处存档。登记后的成果作为对各单位工作考核的依据,也作为对教职工工作量考核、职务职称晋升、成果奖励的依据。
第五章 科研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科研经费的渠道
(一)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的专项拨款以及科学基金、课题招标的经费;承接外单位委托的科研任务的科研合同经费。(以上均属外来的科研经费,其经费指标则应随项目计划下达)
(二)学院根据本院教学、科研需要而设立的教育科研经费。
第二十二条 科研经费资助标准
(一)院级立项课题经费额度如下:
1、社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000~3000元;
2、自然科学类研究课题:3000~10000元,学院重点项目10000元。
3、产品开发等研究课题及技术有上重大突破及实用价值的课题经专家评审后另定。
4、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负责人申请,由教育科研处审核,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二)院级以上课题经费按要求和需要,分为资助项目和立项项目。资助项目经由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原则上可按1:0.5相应资助;立项项目原则上不配套经费。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金分配比例
1、国家级项目,省部级攻关项目:管理费5%,其余归课题组。
2、横向项目:管理费5%,其余归课题组。
第二十四条 经费的使用范围
1、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费:包括仪器设备(含自制设备)、消耗性材料、试剂药品、加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及水电消耗大的项目的水电费。
2、科研业务费:包括资料费、计算测试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及参加学术会议的会务费及差旅费等。
3、协作费:指跨部门协作、与外单位协作过程中的试验费、加工、分析、测试及有关费用。
4、管理费:管理费用于学院教学科研项目投入以及课题的开题、结题的组织工作。
5、其他费用:包括用于科研的临时工工资,经批准返聘者的回聘费、保健费、科研成果评审鉴定费、奖励费、劳务费,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合作单位交往中的接待费,以及有利于项目完成,改善科研环境和条件等特殊开支。
上述开支均需按照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1、科研及对外科研服务经费到帐后,由财务处通知教育科研处,并由教育科研处出具经费分配通知单,同时通知分院部及课题组,财务处凭科研处分配通知单将经费划入科研专项帐户中,并为课题组建立专项科研经费台帐。
2、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用于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开支,对合同中用于购买设备的款额,不得作其它开支。
3、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使用,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方法按规定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当年度项目经费未使用完若仍在科研规定时间内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超出规定时间财务将取消该专项经费。
4、进入学院的科研服务项目,若要交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其费用在所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负责人在签定合同时须作好预算。
5、对于自然科学类的项目,课题组项目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产权属学院。购置的仪器设备,在办理设备入库手续后,在设备款中报销。
6、在立项开题时,课题组可先提10~20%作为劳务、中介、加班、保健、招待、工作量津贴、交通补贴、电信等费用。根据项目进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教育科研处组织审核后,最大可支付总经费的70%(含实训设备及耗材),其余30%结题后方能支付。
7、项目负责人为外聘教师时,经费支付办理手续必须是由课题组成员中的学院在职教师进行办理。
8、学院教育科研处和各分院(部)、实训中心共同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及横向科研合同的签订,首先必须通过分院(部),然后再到教育科研处办理有关手续。
9、院财务处、监察处、教育科研处有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开支进行审计和监督。
10、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因出国、进修、调离或因其它原因需终止或中断研究工作,应在离开前办好课题进展、经费、仪器设备等移交工作,并经有关方面认可后,由学院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调离人员须签订有关保密和不侵权的协议,不得转移和报销与科研无关的经费,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
11、课题组应对照科研合同和项目计划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如过期不结题,且由于主观原因或失职而延误项目进度,造成严重损失和损害学院声誉者,可冻结其经费,并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使用的项目经费将采取行政手段追回,如从工资中扣除等。
12、学院科研及对外科研服务由教育科研处实行归口管理,严禁不通过学院私自承接项目和转让成果,也不允许向院内超出其经营和业务范围的有独立帐号的单位挂靠和进行费用往来。若造成司法纠纷,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独立申报的科研项目,联合进行的项目另案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教学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进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教研水平,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项目范围
(一)教学理念、教育方式、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教学环节的研究和改革;
(三)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五)在开展产学研结合方面,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改革;
(六)教书育人、从严治学、因材施教、加强基础教学、创新“两课”教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
(七)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研究和改革;
(八)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建设措施方面的研究;
(九)对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研究;
(十)技能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必须取得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而且要有一定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研究成果的形式可以是专著、论文、调研报告、软件、教改项目研究报告、实验或实验性研究报告、自制教学设施、自制教具等。每个课题至少要有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者非公开发表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2篇;个别对我院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有切实促进作用的调研报告、软件设计、总结性文章,虽未公开发表,但经教育科研处审核,也可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三、课题研究的时限要求
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自学院批准公布之日算起。
四、课题研究的资金资助
教学研究课题分资助课题和立项课题,学院只对资助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有关标准按《8111必赢游戏app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课题立项评审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下设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研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是:
1.对高等职业教育有较深刻的认识,了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院教育教学现状;
2.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工作认真,办事公正,群众威信高。
六、评审办法
(一)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由评审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投票须有评审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
(二)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三)经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确定的教学研究课题为院级立项课题。
(四)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对异议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评审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七、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自行废止。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积极性,营造拼搏奉献、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促进学院教研、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高水平成果质和量的突现,把我院建成省内一流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奖励达到教学和科研相互促进目的,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争创一流,争创各类高水平成果,形成浓厚的教学科研氛围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塑造学博技精教师,全面提高学院的内涵建设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学院办学综合实力,在校园内形成有效良性的激励和竟争机制,促进学院建设更快、更好发展。
二、奖励原则
1.鼓励、支持创新,扶持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优秀工作团队的形成。
2.申报项目必须是以8111必赢游戏app署名且知识产权归属我院无异议。
3.申报人员必须是我院在编、在岗人员,且成果署名排序为第一位。
三、奖励范围
(一)教学成果。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实训基地、著作、教材及特色、品牌专业等。
(二)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厅(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已获授权的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学院学报)等。
(三)技能大赛。主要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布置的各类技能大赛等。
四、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教学成果奖励
指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不含学会、研究会奖励),具体标准: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国家级教学团队5万元,国家级教学名师2万元,国家级精品课程3万元,国家级实训基地1万元。
2.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省级教学团队0.5万元,省级教学名师0.3万元,省级精品课程0.3万元,国家教指委、校长联席会精品课程0.3万元(参照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0.5万元,省级实训基地0.5万元。
3.以上奖励同时获得,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二)科研成果奖励
指国家级、省级、厅(市)级政府奖励,具体标准:
1.国家级科研成果获奖,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
2.省级科研成果获奖,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5万元(包括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全国行业学会、研究会奖励获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4.厅(市)级科研成果获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包括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事科研成果奖及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等)。
5.省级行业学会、研究会奖励获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三)专利奖励
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2000元,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四)著作奖励
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以及主审。著作必须公开出版,教材应公开出版或学院组织自编。公开出版是指已经出版发行,且具有ISBN书号,不包括已取得用稿通知的著作。自编教材是指经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列入学院课程开发建设且已经完成的项目。著作奖的获得者可以是作者、主编、副主编和主审。具体标准:
1.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且已经出版新教材主编奖励3000元,副主编乘0.5系数(以下条目中副主编均按0.5系数执行)。
2.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专业类教材奖励2000元,通识及社会科学类教材奖励1000元。
3.学院自编教材(含实训教材),经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使用后,主编10万字以上奖励稿酬800元,主编5~10万字奖励500元。版权归学校所有,又经出版社公开出版,则按公开出版的标准追加补齐其应奖励的差额部分。
4.教育部组织的教材评选,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省教育厅或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教材评选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5.公开出版教材的主审,按出版级别主编的三分之一计发奖励。
6.原则上参编不给予奖励,经所属分院、教育科研处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参加教材编写的教师,可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教材出版后,参编教师必须于当年内将教材原件送教育科研处备案,作为职称评聘及教师个人资料保存,如当年不报者,原则上不能再认定为相关教师梯队申报材料或参加学院其它奖励支撑材料。
7.专著、译著参照教材乘以2.0系数进行奖励。
(五)论文奖励
1.被SCI《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会议录索引》和《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等收录,为第一作者且8111必赢游戏app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3000元;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为第一作者且8111必赢游戏app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600元。
3.在CN、ISSN号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为第一作者且8111必赢游戏app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300元。
4.第一作者指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其他排名作者不予奖励。
5.获省级以上论文奖(包括省行业学会、研究会),一等奖每篇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进行奖励。
(六)技能大赛项目奖励
指经学院批准参加的教育部、省教育厅、各级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奖励分为指导奖和教师参加奖两类。具体标准:
指导奖类:
1.全国技能大赛项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团体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单项(个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2.国家级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技能大赛项目,团体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单项(个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3.省技能大赛项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团体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单项(个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4.省级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技能大赛项目,团体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单项(个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5、国家级、省级美展获奖作品按上述标准执行;其它文艺、美术类成果作品低一档次奖励。
6、以上所有技能大赛奖励项目,在同一次比赛中,团体奖、单项奖不能重复计算,可按就高原则,选择金额高的(可以是团体奖、也可以是单项奖)作为参赛(培训)教师团队的奖励。
7、以上所有项目比赛中,如由学术团体组织,要根据组织规模进行奖励,低于20所院校参加的,在原奖励经额基础上乘以0.8系数。
教师参加奖类:
对教师本人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参照指导奖乘以2.0系数进行奖励。
五、申报程序
奖励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办理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2月10日前申报本年度年1月1日至12月20日的成果(12月20日以后的奖励可到下一年度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填写《8111必赢游戏app奖励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属分院和相关部门审核,教育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审核认定,经学院审批后在全院公布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奖金发放及有关说明
1.各类获奖项目及成果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主要是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奖励和各级学会、研究会、期刊社等组织的成果奖励,各级学会、研究会成果奖励低一档次发放奖励。不包括期刊组织的成果奖励。
2.同一项目(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
4.通过鉴定(结题)的教科研项目按照《8111必赢游戏app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经费资助标准办理报销手续,不再纳入奖励范围。
5.上报有关部门的立项及评奖材料须经学院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奖励。
6.文艺、美术类成果低一档次奖励。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研究决定。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教育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
8111必赢游戏app教学科研奖励申报表 |
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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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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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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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20 年 月 日 |
申报奖励项目类别:(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专利、著作、论文、技能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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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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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部)初审及级 别等次建议 |
分院院长签字(签章) 日期: |
教育科研处审核 |
奖励金额(大小写) 审核人签字: 日期: |
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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