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高职院校可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及时联系科研处,于5月7日前完成申报。
附件:教育部及教育厅通知
上一条:关于2021年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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