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处: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准确评价我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结合我院《8111必赢游戏app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要求
(一)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原则。注重对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评价,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情况作为首要考核内容,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工作标准相统一。
(二)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统一。年度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表现、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依据,要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
(三)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要求。在年度考核中要强化职业道德要求,严格职业道德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年度考核工作坚持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大力推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常态化。
三、学院成立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蔡志坚 贺华中
副组长:万 山 徐国庆 董 平 梅 松 胡宗超
宋 奕
成 员:刘 林 龙明堂 管鹏程 陆建遵 田昌进
胡 能 赵荣凤 陈 敏 邹 昆 李莉娅
王 勉 许祥静 刘珍贤 陈 怡 周叙国
吴 荣 王 京 罗 芳 袁玉敏 李秀丽
张 胜 张 凤 乔明星 严 泓 徐顺义
张俊玲 谌宏玮 孔德华 刘航超 唐 敏
丁 玲 谯顺彬 方 维 黄宗正 杨文渊
高 适 罗芝华 潘 琴 郭智勇 尹 丽
具体工作由人事处按考核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
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将各系、部、处分为12个考核量化测评小组,具体的情况见2023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小组名单(附件1)。
五、优秀档次比例的确定
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人数以小数点抹零计算);
六、年终考核日程安排
(一)请各考核量化测评小组召集人通知被考核人员登录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下载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后交由所在系、部、处负责人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附件3)进行评分、排名、推优;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主管领导评鉴意见及建议档次”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署。具体如下:
1.各系、部、处负责人对本系、部、处教职工签署意见及建议考核档次;
2.各系、部、处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及建议考核档次;
3.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由学院党委书记签署及建议考核档次,学院副院长由学院院长签署及建议考核档次;
4.建议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
(三)2024年3月8日前各考核量化测评小组将已签署完成的年度考核表、签字(盖章)的考核结果和推优人员名单交人事处;
(四)2024年3月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六、相关事宜
(一)年度考核最终结果将作为晋升2024年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患特种病(精神病、麻风病、癌症)按合格等次对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或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四)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前款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五)挂职、授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