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教龄荣誉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的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欲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交至组织人事处罗兴处,逾期明天申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首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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