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
为进一步推进职称评审数字化,2022年根据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对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中,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系列申报专业进行了调整。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7号)和《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职称有关系列评审专业设置的通知》要求,为强化申报专业设置科学合理,规范清晰,拟对“系统”中相应系列设置的“申报专业”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中所设置申报专业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不可变更的关键信息,是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认定、专家学术评价、任职资格证书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请务必高度重视。
二、现根据系统中现已设置申报专业(见附件1),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和业务工作等实际,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新增专业须具有详实的设置依据和理由。
三、有调整或新增专业建议的,请填写《职称申报专业设置采集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4月28 日前将EXCEL 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260422385@qq.com。
四、现已设置专业不再重复设置。调整或新增专业待我处汇总研究后,报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是否予以增补,最终申报目录以2023年年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布的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为准。
附件:1.各有关系列申报专业目录
2.《职称申报专业设置采集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