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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预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   点击量:

各分院、化工学校:

为了保证2019-2020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2018-2019学年资助的高职学生,不再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仅需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另符合条件的,开学后按学院要求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预申请2019-2020学年精准扶贫的学生请开学暂缓缴纳3500元学费,并填写《精准扶贫申请表》,由分院汇总(除此之外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待精准扶贫审核通过后用精准扶贫金直接抵扣,或审核不通过的再及时缴纳学费。精准扶贫同学的住宿费及学费减免工作暂定,请开学后及时关注资助政策。

3、申请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职学生,首贷的同学需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盖分院公章后,再加盖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公章。该证明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校内盖章。

4、申请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高职学生,请于6月30日前上网填写续贷声明(注明:承诺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开学后将贷款回执交至分院,待分院收齐后交资助中心。

5、申请2019-2020学年免学费非农村(县镇)户口的中职同学,需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金非连片地区家庭困难的中职学生需要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参见学院网页——学生处——资助管理——资助政策(网址:http://xues.gzky.edu.cn/zzgl/zzzc.htm)。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资助中心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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